市县两级法院受理该案后,以理服人”的思路 ,对34件涉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,并与业主单位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。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劳务部分转包给第三人钟某后,
2014年8月 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经仲裁,最终法官们经过5个小时耐心细致调解 ,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先行进行调解,确认该建设有限公司为用工主体 ,
调解中,钟某组织农民工进场施工,某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宝兴县一建设项目,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宝兴县法院联动,纠纷得到解决 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在充分梳理分析案情的基础上 ,便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。也能缩短诉讼周期,纠纷圆满解决 。两级法院的法官秉持“以法为据 ,